草书形成于汉代,在章草名称出现之前,人们多用“草书”一词指称汉代草书。章草名称出现后,又往往把章草视为汉代草书的代称,进而演变为“汉代草书就是章草”的结论。事实上,章草只是汉代草书的组成部分,除章草外,汉代草书还包括“一般的汉代草书”。章草与一般的汉代草书在字形来源、字体特征、参与者的身份和适用场合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它们在汉代并行不悖,共同构成了作为整体的汉代草书。所以,汉代草书与章草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草书有广义、狭义之分,前者较为宽泛,潦草的字迹大概都可以算作草书。本文使用的是狭义的草书概念,指的是“汉字形体演变的过程中与隶书和楷书相对应的快写形式,是一种与篆书、隶书、楷书、行书相并列的形体独特的字体。草书形成于汉初,用作字体名称的“草书”一词随后出现。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汉兴有草书。”又东汉·崔瑗《草势》:“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尽管在具体的时间上草书概念的出现较草书字体的形成要晚一些,但草书的名实关系是清楚的。 草书发展到东晋,出现了一种新体草书,这种草书后来被称为“今草”,但当时还不是这样,而是沿用以前的名称——草书。新体草书成熟后,人们发现草书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形态系统,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实际使用中的“草书”概念指的究竟是旧体草书还是新体草书。唐·张怀璀《书断》:“魏晋之时,名流君子一概呼为草,惟知音者乃能辨焉。”说的就是这样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便有了“章草”之名,用以指称与新体相对的旧体。既然有了草书和章草两个草书名称,那么区分不同形态的草书想必是比较方便的。或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便利,所以章草之名遂沿用下来,直至今日。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但是,在提供了便利的同时,章草之名也引发了新的问题——章草是不是新体草书以外、以前所有的草书?如果把从汉末到东晋初的、向新体过渡的草书也并入新体草书的范畴,那么上述问题也可以简化为,汉代草书是否就是章草呢?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启功《古代字体论稿》:“汉代草书简牍中的字样,多半是汉隶的架势,而简易地、快速地写去。所以无论一字中间如何简单,而收笔常带出燕尾的波脚。且两字之间绝不相连……称为章草。”即把汉代草书视为章草。裘锡圭先生有类似看法:“大约从东晋时代开始,为了跟当时的新体草书相区别,称汉代的草书为章草。”这虽然代表了多数人的观点,但是它符合事实吗?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草书字形的来源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常见的说法是,草书是解散隶书而成的,实际的情况却不这么简单。裘锡圭《文字学概要》说:“早在秦国文字的俗体演变为隶书的过程里,就出现了一些跟后来的草书相同或相似的草率写法,隶书形成之后,这些草率写法作为隶书的俗体继续使用,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草率写法。草书就是在这些新旧草率写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指出了草书字形的两个来源,即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草率的篆书对规整篆书的改造方法包括:简化——改曲笔为直笔,化复杂的部件为简单的笔画;省略——省去字的笔画或构件;连笔——将相近笔画连笔书写;有的情况下,上述三种或某两种方法混用于同一字例中。草书对草率的篆书的改造也不外乎简化、省略和连笔三种方法。应当注意的是,虽然草率的篆书在秦代比较常见,但以此为基础完成改造的草书字形却很少。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草率的隶书是草书字形的另一来源,准确地说,它是草书字形的主要来源。草率的隶书对规整隶书的改造和草书对草率的隶书的改造同样主要采用了简化、省略和连笔等方法,只是后者在程度上较前者更为彻底。以简化的改造方法为例,草率的隶书对规整隶书的改造是以较简单的构件取代复杂的构件,改造后的字形尚有进一步简化的余地;而草书对草率的隶书的改造往往极大限度地简化构件,仅仅保留字形的轮廓,经过改造的字形在保持必要识读特征的前提下,很难再行简化了。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都是潦草的字迹,也就是广义的草书。草书字形来源于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换言之,广义的草书是草书字形的来源。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草书形成于西汉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历史上出现过草书形成于秦代的说法。汉·蔡邕说:“昔秦之时,诸侯争长,简檄相传,望烽走驿,以篆、隶之难,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书,盖今草书是也。”汉·赵壹《非草书》及梁武帝萧衍《草书状》等皆主此说。文章源自艺术荟萃——中华传统文化-https://buddhayishu.com/3466.html
把广义的草书与狭义的草书混为一谈,可能是认为草书形成于秦代的主要原因。章太炎对《说文解字·叙》“汉兴,有草书”一语所作的注中说:“草书之源甚早,不始于汉。”“草书之源”也就是广义的草书,章氏用“草书之源甚早”来反驳“汉兴,有草书”的说法最能代表一部分人的意见。
相比之下,草书形成于汉代的说法似乎占据了主流。我们认为,确定草书形成的年代,不能仅仅依据文献记载,更重要的是考察当时的书迹。
在使用古隶的简牍里,可以看到整简、整牍都写得相当潦草的例子,如写于秦统一前夕的睡虎地四号墓木牍、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一部分汉武帝时期的古书抄本等。在这些简牍上虽然有一些跟后来的草书写法相同的偏旁,但是绝大多数字尽管写得草率,字形构造却与一般的古隶并不存在多大区别。所以,这些简牍的字体只能看作广义的草书,而不能看作狭义的草书。
从居延汉简中有明确纪年的一些简来看,武帝晚期和昭帝时期的简上仍然只有草率的隶书。宣帝简中如登记号为EPT56.283的甘露三年(前51)简、登记号分别为EPT56.280和271.17的神爵二年(前60)简等,其中一些字已经可以算作草书了,但是这些简中草书写法的字所占的比例还较小。元帝简中如登记号为562.3A的永光元年(前43)简,简中60多字几乎都带有浓重的草书意味,且草书化程度较为一致。成帝简中如登记号分别为284.8A的阳朔元年(前24)简、170.5A的元延二年(前11)简等,其字体就已经是相当纯粹的草书了。由此推测,草书的形成至迟不会晚于西汉元、成之际,很可能在宣、元时代就已经形成了。草书“是逐渐演化成的,所以要找一个真正的创始时期很不容易”,因而草书形成的时间只能大致锁定在这样一个不算过于宽泛的年代了。
草书是相对于正体而言的草体。草体因依赖正体而缺乏自身独立性,作为草体的草书相对应的正体是隶书,所以,草书在汉代的发展不能不受到汉代隶书的制约和影响。
西汉早期的隶书是尚未成熟的早期隶书(又称古隶),西汉武帝时期是隶书由不成熟发展到成熟的时期。成熟的隶书称为汉隶或八分,至迟在昭、宣之际,八分已经完全形成。不过,在宣帝以后的汉简上,还是存在一些不像八分的隶书的,特别是书写得比较草率的隶书往往如此。大约在东汉中期,从日常使用的隶书里演变出了一种跟八分有明显区别的比较简便的俗体。在东汉后半期,虽然士大夫们竞相用工整的八分书勒石刻碑,一般人日常所用的隶书却大都已经是这种俗体了(新隶体)。
与隶书的情形类似,草书在汉代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草书形成时八分已经形成,但是二者之间的时间跨度并不大,而且作为草书形成基础的草率的隶书有很大一部分在古隶阶段就已经存在,甚至“八分的挑法是草书笔法规整化的产物”,所以不能说草书是改造八分的结果。也就是说,不受八分影响的草书构成了汉代草书的初始形态。
草书因满足高效率的书写要求而产生,也因此存在。初始形态的草书由于符合快速书写的要求而取得了存在的依据,并构成了汉代草书的基本形态,很多草书字形在整个汉代都没有发生多大变化这一事实说明了这一点。与新隶体的出现相适应,基本形态的汉代草书也出现了向新体草书(今草)过渡的迹象,尽管这种迹象可能并不十分明显。为了与规范化的以及因受到八分影响而美观化的草书(章草,详下)相区别,这里姑且把基本形态的汉代草书与向新体过渡的汉代草书合称为“一般的汉代草书”。
草书在汉代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章草的形成,这个问题下文详述。
四、章草的特征
章草的特征是与章草得名的缘由密切相关的。关于章草得名缘由的种种推论,启功《古代字体论稿》总结说“不出五种说法”,包括:汉章帝创始说,汉章帝爱好说,用于章奏说,由于史游《急就章》说及与“章楷”的章同义、也即是“章程书”的章。并且认为章草之所以得名,“应是由于它的条理和法则的性质比较强烈。也可以说正由它具备了这种性质,才有合乎章程、用于章奏的资格”,裘锡圭《文字学概要》赞同此说。唐兰《中国文字学》主“章楷”说。华人德主张章草得名于晋宋时期流行的草书写本“《急就章》”。笔者亦主此说,依据是章草得名时前代章草遗迹罕见,《急就章》就成为时人认识章草的主要对象。
姑不论上述几种观点孰是孰非,重要的是其中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即,章草是具有完备法度和条理的、规范化的、可用于比较正规场合的一种草书,这种性质上的共同点可以看作章草的内在特征。
人们对章草的外形特征有着比较一致的意见:“字字区别”(张怀璀《书断》,“草书分波磔者”(黄伯思《法帖刊误》),字形方中带扁,横向取势等。流传至今的吴国皇象所写《急就章》的临摹本被视为章草的典型,即使不认为章草得名于《急就章》的人也并不否认这一点。宋代《淳化阁帖》刻有汉章帝章草《千字文》,论者多认为这件作品不可靠。章太炎《小学说略·论碑版法帖》:“夫以王著末学,贯穿古今,乃使章帝笔端,预启《千文》。”认为汉章帝不可能预先书写撰成于后世的《千字文》,这无疑是有道理的。应当注意的是,这件作品出自后人集字,虽然它未必是章帝亲笔,但毕竟不是向壁虚造的,而是按照公认的章草标准完成的。事实上,这件作品与《急就章》的字体特征是极其一致的,这样的特征正是人们认定章草的依据。
综合上述分析,章草的内在特征可以概括为“规范化的”,外形特征可以概括为“美观化的”,也就是说,章草是规范的、美观的草书。
五、章草字形的来源
草书是一种未被纳入政府管理体系的草体字,本无一定的规范,所以汉代草书中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情况很常见,这就在客观上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为了满足这样的要求,一些文人做出了规范草书的努力。
汉.蔡邕《劝学篇》:“齐相杜度,美守名篇。”又西晋.卫恒《四体书势》:“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善作篇。”又汉·赵壹《非草书》:“余郡士有梁孔达、姜孟颖者,皆当世之彦哲也。然慕张生之草书,过于希颜、孔焉。孔达写书以示孟颖,皆口诵其文,手楷其篇,无怠倦焉。于是后学之徒,竞慕二贤,守命作篇,人撰一卷,以为秘玩。”关于篇、作篇,唐兰《中国文字学》说:“作篇是给学者临写的。杜度作篇跟王次仲作楷法是同样的意义。”所谓“作楷法”,实际上就是制定规范的意思。元·郝经《叙书》:“以草为楷,则又谓之章草。”这是非常深刻的见解。
汉代是书法艺术自觉的时代,涌现了大量的书法家,他们注意到了草书的艺术潜质,对草书进行了艺术加工,使之更为美观。汉·崔瑗《草势》:“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抑左扬右,兀若竦崎,兽跂鸟踌,志在飞移。”描绘的就是经过了美观化的草书——章草。
章草是规范化的、美观化的草书,这也表明了章草字形的来源——“规范化”、“美观化”作用的对象——无所谓规范和美观的一般的汉代草书。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也没有理由使人相信,草书乍一形成就是规范的、美观的,或者人们为了规范和美观的需要,撇开业已存在的草书而另外“制作”一套新的草书。换言之,章草是就已有的草书进行加工的产物。
六、章草形成的年代
因为要经过规范化和美观化的步骤,所以章草的形成比一般的草书晚一些。“在草书形成后的西汉简里,虽然夹杂草体字的隶书简很常见,纯粹的草书简却并不多见”,这显然与缺乏完备的规范和规范的推广有关。此外,章草的典型特征——波磔也还没有成熟,处于“可有可无,有的甚至几乎完全没有”的状态,这样的草书显然是不够美观的。这些情况表明,章草在西汉时期还没有形成。
经新莽到东汉初期,上述情形大为改观。从实物资料看,居延新简中王莽天凤二年(15年)的《应书简》中的草书简,敦煌汉简中编号为40—48、59—67、83—86、99—105、113—118、126—135、141—145、159—173的天凤三年(16年)简,居延新简中编号为EPF22.21—36的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27年)简、编号为EPF22.187A-201的建武三年简等,草书字形趋于稳定,整简中草书所占比例很高。由于受到八分的影响,草书的波磔也较为明显了。
《后汉书·宗室传》说东海敬王刘睦“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及寝病,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说明高层统治者已经开始参与草书的创作和欣赏了。
刘睦之后不久,“至建初中,杜度善草,见称于章帝,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按照惯例,用来上奏的字体应该是当时的正体,“草书上事”的事实说明杜度的草书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正体资格。可以断定,这种草书比一般的汉代草书更为规范,也更加美观,这恰恰是章草的特征。
南朝萧子良说:“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度)始变稿法。”唐·韦续《五十六种书》有类似说法②。所谓“始变稿法”,是对草稿的写法加以变革,变革的方向是规范化、美观化,变革的成果是使之从基层走向上层、从草体走向准正体、从用于起草到施于章奏,章草完全成熟。稍后的草书家崔瑗更以《草势》一文对业已形成的章草大加赞美。
“某一种书体的著名的书法家的出现,就是这一书体成熟的准确无误的标志”。章草书家和有关理论著作的出现,说明了章草的成熟,但这不能算作章草形成的起点。结合上文所列的汉代草书遗迹和相关的文献资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新莽到光武是章草初步形成的时期;明帝、章帝之际,章草已经完全成熟了。顺便提及的是,在章草得名的缘由中有“汉章帝说”,虽然我们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汉章帝时期与章草成熟的时间倒是大致相合。
结论
综上所述,章草形成后,一般的汉代草书——无所谓规范、美观的草书和向新体(今草)过渡的草书——依然存在,并没有被章草所取代,这与正体的情形是类似的:八分形成后,一些便于书写的、不像八分的隶书仍然大量存在,并没有被规范的、美观的八分所取代。既然章草和一般的汉代草书共同存在于汉代,构成了汉代草书的整体,那么,关于汉代草书与章草关系问题的一个基本结论就可以表述为:章草是汉代草书的组成部分,汉代草书与章草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作为汉代草书与章草关系命题的补充,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的关系归纳如下:
从外形特征看,一般的汉代草书的字形、字势多较为随意,纵横斜正,少见一律,不普遍带有波磔,并不能称得上美观;从内在特征看,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书写者造成的同字异形现象十分常见,草化程度有明显差异,不能算作具备条理规范、符合章程。造成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相异的因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的来源不同。一般的汉代草书来源于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即广义的草书;章草来源于业已存在的草书,即狭义的草书。
其次,参与者的身份不同。唐兰在《古文字学导论》中论述文字演变的规律时说:“民众所用的通俗文字,却并不是整齐的,合法的,典型的,他们不需要这些,而只要率易简便。这种风气一盛,贵族们也沾上了。”一般的汉代草书的参与者多为“民众”,只求书写的便利;而章草则有了“贵族”的参与,“贵族”的参与实际上代表了政府的态度,他们的着眼点在于合法化、准乎章程。这两种不同的身份造成了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在便利与规范方面的区别。
除了官方身份的参与者之外,章草还有另一种身份的参与者——书法家。书法家关注的是书写体势的美,普通民众所追求的效率在他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书法家甚至因为时间不宽裕而不写草书(“匆匆不暇草书”),难怪赵壹感慨道:“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书法家的参与造成了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在实用与审美方面的区别。
再次,与参与者的身份不同相适应,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有不同的应用场合。快速书写的需要使草书得以产生,这种需要一直存在,一般的汉代草书也就一直存在。目前能看到的很多汉代草书遗迹是戍边低级别官员所写日常文书,由于这些文书并非重要文件或书写于紧急情况之下,所以采用了适合高效书写的一般的汉代草书。章草的应用场合明显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几种:用于普及规范的“作篇”(参与者为官员、文字学家、书法家),用于章奏(参与者为官员),用于书法创作(参与者为书法家)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虽然一般的汉代草书与章草之间有诸多的相异之处,但它们并不完全排斥,从集合的角度看,二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叉关系。具有典型性的章草来源于一般的汉代草书,又反过来作用于一般的汉代草书,在实际的书写状态中就会出现一部分在规范与美观层面介于典型章草和一般的汉代草书之间的草书,这部分草书是作为集合的章草与一般的汉代草书的交集。打个比方说,标准的普通话来源于方言,又反过来作用于方言,在实际的话语状态中,存在着介于标准的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语言。不论语言还是某种字体,它们都是工具,使用中目的、条件的多样性以及技术处理上的复杂性决定了它们在呈现状态上的变数。
宣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文明理念,爱国爱民热爱和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树立正知正见!
评论